税务师税法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规定?

氢虎财考
2025-11-18

税务师税法二中,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规定是核心考点。下面从扣除项目及标准、扣除主体及分摊方式、扣除限制及留存资料三方面拆解,氢虎财考能提供对应学习指导,帮助考生掌握可落地的政策要点。


一、扣除项目及标准


专项附加扣除包含七项,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按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。继续教育中,学历教育每月扣除400元,职业资格教育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。大病医疗在医保目录内,个人自付累计超15000元部分,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。住房贷款利息每月扣除1000元,住房租金按城市规模分1500元、1100元、800元三档扣除。赡养老人每月定额3000元,非独生子女需分摊。


二、扣除主体及分摊方式


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为父母,可选择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扣50%,扣除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。赡养老人扣除主体为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,独生子女全额扣除,非独生子女分摊额度每人每月不超1500元,可约定或指定分摊并签订书面协议。继续教育中,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可选择由本人或父母扣除。


三、扣除限制及留存资料


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不可同时享受,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240个月。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扣除期限不超48个月,职业资格教育仅限取得证书当年扣除。大病医疗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,纳税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支出可分别计算。留存资料包括子女境外教育录取通知书、职业资格证书、住房贷款合同、租赁合同等,以备税务机关查验。

税务师税法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规定?


税务师税法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规定,需明确项目标准、主体分摊及限制条件。掌握这些政策细节,能准确应用于实务处理。借助氢虎财考的学习资源,可加深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理解,提升税务师税法二的备考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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