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中,物权变动规则是重要考点。下面从动产物权变动、不动产物权变动、特殊物权变动三方面拆解规则,氢虎财考能提供对应学习指导,帮助考生掌握可落地的判断方法。
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,法律另有规定除外。交付分为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,现实交付是转移动产实际占有;观念交付包括简易交付、指示交付、占有改定,不同交付方式对应不同物权变动时间。动产买卖中,交付完成后,买受人取得动产所有权,出卖人不得再主张对动产的权利。
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,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,法律另有规定除外。不动产买卖、赠与、抵押等行为,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,完成登记后物权变动正式生效。未办理登记的,仅产生债权效力,不影响物权归属,当事人可主张违约责任。
特殊物权变动不依赖交付或登记,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发生效力。因人民法院、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,导致物权设立、变更、转让或消灭的,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。因继承取得物权的,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,无需办理登记即可取得物权。
